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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作者: 时间:2021-11-18 点击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评定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按照规定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3、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者;

5、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6、无故不参加学术活动超过3次者。

(3)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课程(含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须在85分以上;二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课程(含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须在80分以上;三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课程(含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须在70分以上。

二、奖励标准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定三个等级,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综合评定,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5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30%,奖励金额6000元。

三、评定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温波

成员:肖建、王腾、孙江、陆畅、蒋亚琼(学生代表)

秘书:林于良

(二)加分项目细则

1、公开发表与本学科有关的署名第一作者且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不含录用通知):

(1)普通学术期刊一篇3分,本科院校学报(哲社版、社会科学版)一篇10分。

(2)中文核心一篇50分(北大图书馆核刊以当年发表年份论定)。

(3)CSSCI一篇100分(C版刊物以当年发表年份论定,含“扩展版”和“集刊”)。

(4)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CSSCI一篇30分,中文核心期刊一篇15分。

2、主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省立校助40分,省立院助20分。参加江苏省哲法史学类研究生论坛,参会论文获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1)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50分;

(2)省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团体的按照M/n计,M为对应等级分值,n为本人排名,如果同时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以最高级别奖计分)。

4、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课题项目(以苏州科技大学为申报单位),省级10分,校级5分,以第二作者申报项目成功者,分数减半计算;参加其他竞赛项目获奖,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校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参加的竞赛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官方来源)。

5、研究生任职情况与荣誉称号:

(1)荣获国家级荣誉50分、省级荣誉20分、校级荣誉3分(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五四奖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2)各类校级及以上奖项计0.5分,累计不超2分;

6、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1)担任学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职务5分,部长、主任等职务2分。

(2)担任学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团支书职务3分,担任院研究生会部长、主任等职务2分。

(3)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学院团委干事1分。

7、上述各项加分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申请人科研成果如已在上一次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不得在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中重复使用。

申请人科研成果统计起止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7日。

四、评审程序

学院组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个人申请时间截止11月17日,11月18由学院评定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结果于11月26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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