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张洋 时间:2021-12-13 点击数:
根据苏教办社政函【2021】4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精神,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经讨论决定由下列人员申报:
1、温 波
2、王建明
3、王 腾
4、姚新立
现公示,公示期三天(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实名反映。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2-68416268
联系地址:教6-207室
上一篇: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度考核优秀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Copyright ©2019 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