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同意我院学生自主选择其他专业,同时欢迎其他学院成绩优秀且满足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条件的学生选择我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
第二条 每年我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提出接受转专业的计划和具体要求。
第三条 只接受其他学院大一年级学生提出的转入申请。
第四条 接受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1、大一年级两学期英语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
2、有强烈的从事政治学科教师意愿;
3、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4、有参加社团的经历;
5、有宣传特长(如摄影、写作特长)、书法特长者优先;
6、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第五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面试
组长: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政治系主任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如下:
1、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转入专业同年级教学要求后方可升级或毕业。
2、所有转入我院的学生一律从转入专业的一年级读起。
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实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