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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阅卷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 2024-09-28

为贯彻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更好规范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考试试卷阅卷管理,提高阅卷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考试课程期末闭卷全部采用集体流水阅卷方式,包括《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五门课程。

二、参加集体阅卷的教师资格

1、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

2、该学期承担了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3、阅卷资格由任课教师申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查,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集体阅卷。

三、集体阅卷的组织工作

1、集体阅卷总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和教学院长。

2、课程阅卷负责人:课程所属教研部主任。

3、课程考试结束第二天由教研部主任组织阅卷教师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进行。

4、教研部主任给阅卷老师分工,实行流水阅卷。

5、阅卷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我院大会议室。

四、集体阅卷工作要求

1、统一地点集中阅卷,凡无故缺席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凡阅卷不认真造成教学事故者除按学校要求处罚外,学院另外追加等额经济处罚。

2、所有阅卷、统分老师必须在自己批阅所有试题题号下签字,统分的在总分栏签字。

3、一律使用红色笔阅卷统分。

4、阅卷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试卷评阅要求进行,高度负责。

5、集体阅卷后,教研部主任讨论试卷分析相关内容的大体要求,杜绝不负责任的随意填写试卷分析报告。然后将已经批阅的试卷分发给任课老师(须签字)网上登录成绩和根据本班情况和教研室讨论的大体要求做试卷分析。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系会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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